当前位置:首页->当月开具的一张“电子专票”金额填错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当月开具的一张“电子专票”金额填错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相关问答: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发现当月开具的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金额填错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答:不可以。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的载体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转变为符合税务机关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形,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的规定,先开具红字电子专票进行处理,红冲后再按照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蓝字电子专票。

来源:北京税务
(声明:凡本号注明“来源”或“来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冀ICP备2021005882号-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新手指南  |  法律声明  |  系统管理  | 
河北广源永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总公司: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科创中心1号楼4层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30至下午5:30(周六、日:上午9:30-下午5:00)
免费咨询电话:400-669-7529